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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

情感關係

  • 更新日期:112-03-01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當陰影籠罩—談親密關係暴力的形式與辨認因應
曾任交大諮商中心兼任心理師/杜筱慧
 
近期打開新聞平台,兩三天就會出現情殺案件,加害人的手法暴力且兇殘,令人不禁思考在親密關係中,該如何防範與注意親密暴力的行為,幫助自己或學生遠離風險。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 105 年度「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臺灣地區 18 歲~74 歲婦女,在過去一年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盛行率為 9.81%,終生盛行率則為 24.45%。換句話說,臺灣地區 18~74 歲婦女中,每四位婦女就有一位曾遭受親密關係伴侶施暴,而過去一年約每十位婦女中就有一位曾遭受親密關係伴侶施暴。顯見親密關係暴力在台灣已是不容忽視的危機。

親密關係的廣義定義包含婚姻與非婚姻關係的伴侶關係,「親密關係暴力」的廣義定義則是指:「成人或青少年對其親密伴侶的攻擊與控制行為模式,包括身體的、心理的及性的攻擊,同時也包括經濟上的控制。」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暴力的形式多元,也可能是大家不易察覺的方式在發生著。而親密關係暴力的發生是具有普遍性的,並不因年齡、背景、職業、性別而有不同。

由於暴力形式多元,一般學生若未曾接觸過相關知識,可能較難辨別自己正處於暴力關係之中。建議老師也可在班級座談時,談談暴力的形式,增進他們對於親密關係暴力的敏感度。進一步來說,親密關係暴力展現形式有:
 

(1) 

肢體暴力:主要是用手或腳攻擊,或遭到物品攻擊,如熱水燙、香菸燙、刀槍傷等。暴力範圍從眼窩瘀傷、身體多處瘀血和骨折,到生命垂危,或因多重攻擊導致永久性創傷、殘廢、死亡。若學生有出現這類身體上的傷害,到醫院驗傷留下就醫紀錄,醫院也會視情形通報社政系統,讓家暴資源協助被害人。

(2) 

性暴力:在親密關係暴力中,最常見的性暴力就是丈夫強迫妻子發生性行為,包括:任何強迫的、不希望或不適當方式的性行為。性暴力較少單獨發生,通常會伴隨其他暴力形式發生。

(3) 

精神暴力:恐嚇、破壞被害人的財產或傷害被害人所養的寵物,使被害人心生恐懼;或是重複的言語攻擊,以貶低受害人的自尊;不人道的對待和傷害受害人的自我認知;隔離或孤立受害人,使其遠離他們的支持系統;或是利用孩子或任何受害人所照顧或重視的人,以達到操控受害人及影響受害人的情緒等。

(4) 

跟蹤與騷擾:被害人遭受資訊網絡的騷擾、被攻擊言論、未經同意在網路上或是通訊軟體分享親密照片或影片,或實際在住家、學校、工作地點、社交場所的監視與跟蹤行動,導致被害人心生畏懼,造成損失與精神或肢體傷害。

(5) 

經濟暴力:被害人日常必需品花費,家用開支都必須接受不合理管控,且拒絕讓被害人外出工作,或盜用被害人信用卡、提款卡等。更值得關注的是暴力一旦發生若未曾被阻止或懲罰,就會引發下一次的暴力,也就是暴力循環的過程。每次暴力發生後加害人可能會向被害人認錯,並保證不再犯,而兩人又進入「蜜月期」,但問題仍然存在,所以常因老問題而又進入「爭執期」及「虐待暴力期」。且每一次循環的時間會提早,蜜月期會減少甚至消失,直接進入無止盡的暴力期。因此若發現有學生處於親密關係的暴力之中,協助他辨認暴力並通報社政系統,取得協助,才是較能打斷暴力循環的方式。
 
當陰影籠罩—談親密關係暴力的形式與辨認因應示意圖
當學生面臨親密關係暴力時,老師可透過哪些單位的資源協助學生呢?

(1) 

首先老師可透過與健康心理中心的系諮商老師諮詢討論,了解通報流程,以及協助讓受害人進入健康心理中心的系統,在心理上得到照顧與陪伴。

(2) 

另外同時啟動校內性平會流程,以協助被害人與加害人進入調查程序。

(3) 

若加害人與被害人其中一方非為學校師生,則需配合警政與社政系統的介入。
 
通常受害人會抱持著原諒加害人初犯的心情而不告知他人,或者害怕被他人知道後遭來更嚴重的報復,以及擔心家人的反應,也有因關係中的依賴而可能無法離開受虐關係。當老師發現受害人可能有這些心情時,需要更多的陪伴與理解,儘量的澄清他所擔心的狀況。但親密關係暴力的事件一旦發生,再犯機率高,且有時難以做到完全的隔離保護被害人,因此若能透過早期發現且介入協助,讓雙方都有心理資源的幫助,也較能降低憾事的發生。

資料參考:105 年度「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期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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