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

徵才公告

 
  • 更新日期:112-05-29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徵兼任心理師1-2名

一、

職稱:兼任心理師
 

二、

工作項目:

(一)

個別諮商。

(二)

緊急及危機個案處理。

(三)

參與每學期專兼任輔導人員會議。
 

三、

公告期間:自112年5月26日至112年6月2日止
 

四、

僱用期間:112年8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視經費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

待遇:依行政院「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17:30~20:30。

九、

上班地點:■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台北校區 □台南校區 □竹北校區 □其他:     
 

十、

其他: 值班時段可配合單位者,則優先考慮。
 

十一、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2年OO月OO日前Email至yongfen@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謝詠芬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大學及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

錄取人員應切結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查詢、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十四、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聯絡人謝詠芬小姐。

十五、

備註:

(一)

正取1-2名,備取1名。

(二)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 聯絡人: [ (03)5712121#51302]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