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 更新日期:115-03-18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徵約用人員外補公告【職務代理人(約用心理師) 】1名 -陽明校區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約用人員職缺外補公告
一、 職缺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二、 職稱:約用心理師(職務代理人)
三、 工作項目:
(一) 個別心理諮商。
(二) 團體心理諮商。
(三) 心理測驗。
(四) 班級座談。
(五) 心理健康推廣活動。
(六) 個案管理與危機處遇。
(七)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八)其他專案或中心交辦事項。
四、 職缺公告期間:自奉核可後公告一個月內。
五、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1月29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六、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4,725元起;碩士以上大專專任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49,325元起),其他相關工作年資可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詳情請見中心網站中的招募公告。
七、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八、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 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九、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十、 工作地點:陽明校區。
十一、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 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二、 應徵方式:
(一) 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將所有檔案合併為一個PDF檔,檔名為「姓 名」(例:王小明):
1. 最高學(經)歷(含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2.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 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4. 生涯規劃。
(二) 上述資料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bettyhsu889@nycu.edu.tw (許思敏心理師)。 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應徵職缺」(例:王小明,應徵約用心理師), 如於報名期間內需更新資料者,請於更新郵件主旨中註明「姓名+報名 資料第○次更新,請以此封文件為主」。
(三)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三、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之情事。
十四、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67162)(許思敏心理師)。
十五、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一、 職缺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二、 職稱:約用心理師(職務代理人)
三、 工作項目:
(一) 個別心理諮商。
(二) 團體心理諮商。
(三) 心理測驗。
(四) 班級座談。
(五) 心理健康推廣活動。
(六) 個案管理與危機處遇。
(七)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八)其他專案或中心交辦事項。
四、 職缺公告期間:自奉核可後公告一個月內。
五、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1月29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六、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4,725元起;碩士以上大專專任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49,325元起),其他相關工作年資可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詳情請見中心網站中的招募公告。
七、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八、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 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九、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十、 工作地點:陽明校區。
十一、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 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二、 應徵方式:
(一) 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將所有檔案合併為一個PDF檔,檔名為「姓 名」(例:王小明):
1. 最高學(經)歷(含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2.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 個人自傳、履歷表(含近照、聯絡電話、Email)。
4. 生涯規劃。
(二) 上述資料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 E-mail 至承辦人信箱:bettyhsu889@nycu.edu.tw (許思敏心理師)。 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應徵職缺」(例:王小明,應徵約用心理師), 如於報名期間內需更新資料者,請於更新郵件主旨中註明「姓名+報名 資料第○次更新,請以此封文件為主」。
(三)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三、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之情事。
十四、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67162)(許思敏心理師)。
十五、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 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