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 更新日期:114-02-25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徵約用人員【職稱:約用心理師】一名
一、 職稱:約用心理師(外語專長)
二、 工作項目:
(一)外籍生心理輔導。
(二)中英語個別諮商。
(三)外籍生直接服務。
(四)辦理中心相關業務(如團體輔導、心理測驗、教育訓練、教育部計畫、志工團等)。
(五)撰寫工作成果及主管交辦事項。
三、 公告期間:自114年2月25日至114年3月11日止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五、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3,420元/月起薪),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3. 具英文能力B1級(含)以上(請自行參照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4. 具備英語諮商能力。
5. 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團隊合作者。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 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R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六家校區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含各教學醫院)
十、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3月1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 yongfen@nycu.edu.tw )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謝詠芬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經)歷(含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 未來生涯規劃。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R(光復校區)(03)5712121轉(51302) (謝詠芬小姐)。
十四、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 工作項目:
(一)外籍生心理輔導。
(二)中英語個別諮商。
(三)外籍生直接服務。
(四)辦理中心相關業務(如團體輔導、心理測驗、教育訓練、教育部計畫、志工團等)。
(五)撰寫工作成果及主管交辦事項。
三、 公告期間:自114年2月25日至114年3月11日止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五、 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碩士以上無工作經驗者43,420元/月起薪),相關工作年資另依本校規定辦理提敘。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3. 具英文能力B1級(含)以上(請自行參照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4. 具備英語諮商能力。
5. 有工作熱忱、活動規劃能力,能團隊合作者。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 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R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六家校區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含各教學醫院)
十、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3月1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 yongfen@nycu.edu.tw )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謝詠芬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經)歷(含大學畢業證書影本)。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 未來生涯規劃。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R(光復校區)(03)5712121轉(51302) (謝詠芬小姐)。
十四、 備註:
(一) 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