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 更新日期:114-05-21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新竹光復校區)徵兼任心理師1-2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新竹光復校區)徵兼任心理師1-2名
一、職稱:兼任心理師
二、工作項目:
(一) 個別諮商。
(二) 緊急及危機個案處理。
(三) 參與每學期專兼任輔導人員會議。
三、公告期間:自114年5月15日至114年5月29日止
四、僱用期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視經費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待遇:依行政院「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晚上17:30~20:30。(以週三為優先安排)
九、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R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六家校區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含各教學醫院)
十、其他: 值班時段可配合單位者,則優先考慮。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5月29日前Email至yongfen@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謝詠芬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大學及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31886謝詠芬小姐。
十四、備註:
(一)正取1-2名,備取1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一、職稱:兼任心理師
二、工作項目:
(一) 個別諮商。
(二) 緊急及危機個案處理。
(三) 參與每學期專兼任輔導人員會議。
三、公告期間:自114年5月15日至114年5月29日止
四、僱用期間: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視經費及工作表現續聘)。
五、待遇:依行政院「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支給。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臨床心理或諮商輔導科系碩士學位以上。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具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2. 有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晚上17:30~20:30。(以週三為優先安排)
九、上班地點:□陽明校區 R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六家校區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含各教學醫院)
十、其他: 值班時段可配合單位者,則優先考慮。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4年5月29日前Email至yongfen@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謝詠芬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大學及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31886謝詠芬小姐。
十四、備註:
(一)正取1-2名,備取1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