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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

服務項目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健康心理中心
服務連結與流程
特殊教育學生整合支持服務連結相關單位提供的學生支持服務
健康心理中心資源教室連結校內資源: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體育室等相關單位提供學生支持服務。
  • 教務處:招生及校內評量,提供考試服務措施、安排行動不便學生合適上課教室。
  • 學務處:學雜費優待減免、優先住宿權及身心障礙生關懷房、醫療照護諮詢服務。
  • 總務處:核發汽機車通行證、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的規劃及設置。
  • 體育室:依學生個別狀況提供體育課彈性措施。
 
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服務流程
健康心理中心資源教室依每位學生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協助學生學習及發展。
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服務流程:
  1. 特教學生來源:學生主動告知、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轉銜服務通報網站)、各行政處室轉介(教務處、學務處及衛保組)。
  2. 家長/前階段教師晤談:新生家長/前階段教師訪談,了解學生狀況及服務需求。
    個別化支持計畫(ISP):新生、家長、導師、教學單位、行政單位人員等與會。
    新生能力評估及資源鑑定:新生基本能力、學習能力評估,多面向評定已有及需求資源。
  3. 確定及執行個別化支持計畫(ISP):無障礙設施、職業輔導、生活輔導、協助同學、學業輔導、心理諮商、學習輔具(視障、聽障、肢障輔具)
  4. 檢討及回饋
  5. 畢業生轉銜服務及連結資源
  6. 畢業生轉銜通報及追蹤
學業輔導
  1. 個別課業協助:同學們可視自己的特殊需求,透過至資源教室申請協助同學,資源教室經過評估後,會為同學安排協助同學,以幫助同學完成學業及生活事宜。
  2. 課業適應輔導:針對課業上需要加強的同學聘請其任課教學助理或學長姐於課後進行輔導,以協助同學克服學習過程中所遭遇的困境。
  3. 彈性評量服務:針對學生個別狀況,可協助與授課教師溝通調整或考試評量方式,(如:延長考試時間、放大試卷、獨立考場),以降低障礙對同學的影響。
  4. 提供學習設備服務:目前資源教室有桌上型電腦、筆電、印表機、視聽設備可供同學學習使用,錄音筆、翻譯筆提供同學借用。
  5. 調整考試形式:彙整特教學生的個別考試需求,向教務處提出申請,調整方式有獨立考場、延長考試時間、點字試題、放大試卷倍數、報讀試題、代寫試卷、電腦作答、以錄音方式作答。
服務流程(下載)  協助同學需求申請表(下載)  課業輔導申請表(下載)
 
生活輔導
  1. 提供工讀資訊:提供校內工讀相關資訊,藉由工讀學習不同的事物。
  2. 提供特殊教育獎助學金:教育部為鼓勵同學用功向上的學習精神,每年提供優秀資源教室學生獎助學金,條件為學年成績平均分數達到70分以上,需檢附教育部鑑定證明書,向資源教室提出申請。
  3. 辦理情感交流活動:為促進資源教室學生間的交流,資源教室每學期定期的舉辦團體活動如:慶生會、情感交流活動等,以聯繫彼此間的感情。
  4. 個別化支持服務計畫:於新生入學時進行能力評估及家長晤談,並邀請導師、指導教授等相關教學及行政人員舉行座談,共同討論學生各項需求,確認個別化服務內涵,並據以執行,往後每學期檢討及調整。
 
心理輔導
  1. 系所心理師制度:為了讓同學們順利適應校園,中心聘有數位系所心理師,資源教室安排期初與期末會議聚餐,讓同學與系所心理師互動熟悉,同學如果在學校遇到任何情緒問題,能有一個可以諮詢的對象。
  2. 學生輔導活動:定期辦理人際、性別、生命教育等相關心理衛生活動,幫助學生自我成長,並增加與人接觸之機會,讓一般師生有機會瞭解障礙者之生活型態與困境。
  3. 個別心理諮商:健康心理中心聘有專業心理服務團隊,同學們若有心理上的疑難雜症,可以到中心預約安排心理諮商。
  4. 關懷晤談:由資教輔導員與學生個別晤談,關懷在校生活適應,提供諮詢意見,以協助處理重大或危機議題,並於必要時進行轉介。
  5. 成長團體:以小團體方式進行主題式的活動,促成經驗交流與心靈成長。
  6. 專題演講與座談:針對學生需求舉辦專題演講與座談,如:公職考試、生命教育、兩性交往等。
 
生涯輔導
  1. 新生轉銜會議:為使入學資源教室新生具有生涯規劃的概念,並進行學習能力及學業能力評估,提供有效的協助方式。
  2. 職涯輔導活動:資源教室每學期會規劃相關的職涯輔導活動,如公職考試準備、創業準備專人演講或生涯工作坊,協助學生認識自我身心特質、就業能力或生涯方向,培養良好工作態度,提醒學生做好求職準備;畢業前召開畢業生轉銜輔導會議,宣導政府就業資源,以利就業。
  3. 畢業生轉銜服務:資源教室調查瞭解畢業同學未來方向,將同學們的資料完整地移交至下一個輔導單位,以利輔導單位承接同學們之輔導事宜。
 
輔具申請
依學生不同障別及障礙程度,透過大專校院輔具中心派專業人員先進行評估,以提供合適的學習輔具,包括:輪椅(手推或電動式)、FM調頻系統、擴視機等,輔具申請流程如下:
  1. 向資源教室提出評估與借用需求
  2. 接受專家或指定醫院檢查和評估
  3. 依評估結果向輔具中心申請借用
  4. 簽領輔具並回傳輔具借據
各類輔具資源入口網站
  1. 衛生福利部輔具資源入口網
  2. 肢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3. 視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4. 聽語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
 
鑑定流程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提報鑑定作業,依據鑑定分區學校公告時程辦理,鑑定流程有關資訊下載:
  1.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流程(下載)
  2.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申請書(下載)
  3. 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聲明書 (下載)
  4. 大專校院「新鑑定學生」鑑定流程(下載)
  5. 大專校院「新鑑定學生」鑑定基準及繳交資料參考(下載)
  6. 各縣市身心障礙類別、向度之鑑定醫院名冊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流程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提報鑑定作業,依據鑑定分區學校公告時程辦理,資源教室協助學生申請及送件。
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作業流程:
具有大專校院學籍,由學生本人(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同意提報鑑定與輔導之學生。
  1. 由學生本人(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填寫鑑定申請書,並由校內業務承辦人上網申請鑑定。
  2. 各校蒐集並填寫鑑定障礙類別所需相關資料,完成初步研判後彙整申請表件送至分區學校。
  3. 分區學校彙整並初步審核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是否符合要求,若否則要求補件。
  4. 分區學校協助各校完成綜合評估報告與召開鑑定初審會議決議,並將鑑定初審會議結果送交總召學校。
  5. 總召學校彙整各分區初審會議結果,提交大專校院鑑輔小組複審。
  6. 教育部公告綜合評估報告,學生(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是否有異議,若有則分區再評估意見。
  7. 專校院鑑輔小組將複審結果及分區研複意見送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輔會審議。
  8. 教育部將鑑定審議結果及鑑定證明送達各校,由各校通知學生本人(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9. 學生本人(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對鑑定審議結果是否有異議,若否則鑑定證明書由學生收執。
  10. 若對鑑定審議有異議,可依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辦法第2條之規定,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於接獲通知書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像本部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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